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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 页 >> 招生信息 >>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将享受学费补偿(双击滚屏) |
6月2日,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。会议指出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要与征兵部门密切配合,精心组织,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的工作。省军区副参谋长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徐德坤,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、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等出席会议。 蒋胜祥指出,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,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,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,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,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、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,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,也是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渠道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,协调好军队士官直招与士兵征召的工作安排,督促、指导高校主动与县(市、区)征兵办公室建立联系,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工作任务。 蒋胜祥强调,现在距离毕业生离校已经很近,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,迅速开展动员工作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教育,着力宣传总参谋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重大优惠政策,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学校“一把手”工程;要抓好预征工作的各个环节,努力做到毕业生在哪里,工作做到哪里;要重视后续服务工作,及时提醒离校学生办理各项手续,做好各类重要信息的统计工作。 据悉,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,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,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,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。此外,高校毕业生入伍后将被优先选拔使用,退役后升学考试也能享受优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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